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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能单靠举报

1999-12-02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报载,某公司经理在未办任何手续的情况下,就轻易地将企业的1300万元资金“借”给了他人,结果一去不复返,致使企业蒙受极大损失。更值得关注的是,这事发生在1993年,却直到1997年被群众举报后,经过调查才于最近将这位经理推上法庭。笔者不禁要问:如果没有群众举报,这1300万元的下落是否会真相大白?

毫无疑问,在我们的国有企业,职工是企业的主人。他们以主人翁的姿态对经营者实施监督,发现问题及时举报,这种热情十分珍贵。但是,我们也要看到举报的另一面,即对少数国有企业经营者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,仅仅依靠举报是不够的。而且,等到举报后才着手查处,往往已给企业造成了损失,有的甚至由于案件时间拖得太长而损失更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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